2026 年 1 月 1 日起,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(CBAM)— Regulation (EU) 2023/956 正式进入征收阶段。过渡期(2023-2025)已结束,现在每票出口欧盟的钢铁、铝、水泥、化肥、氢、电力产品,进口商都必须购买 CBAM 证书来覆盖产品隐含碳排放。
对中国出口商来说,这意味着两件事:① 你的欧盟客户(进口商)将要求你提供详细的碳排放数据;② 如果你无法提供经核实的实际排放数据,将按欧盟默认值(通常远高于实际值)计征——碳排放越高的产品,进口商成本越大,客户越可能转向低碳供应商。
📋 速查表
| 项目 | 内容 |
|---|---|
| 法规全称 | 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— Regulation (EU) 2023/956 |
| 过渡期 | 2023-10-01 至 2025-12-31(仅报告,不缴费) |
| 🔴 正式征收 | 2026 年 1 月 1 日起 |
| 覆盖行业 | 钢铁、铝、水泥、化肥、电力、氢(6 大类) |
| 征收方式 | 进口商购买 CBAM 证书,证书价格挂钩 EU ETS 碳配额周均价 |
| 2026年6月扩展 | EU 理事会协议:2028年起扩展至 180 种钢铁/铝下游制成品(螺丝、紧固件、管材等) |
| 未合规罚则 | €10-50/吨 CO₂ 罚款 + 补缴差额 + 可能拒绝入境 |
| 中国碳费抵扣 | 目前不可抵扣(中国无全国性碳定价体系)→ 全额缴纳 |
CBAM 怎么收钱?
CBAM 不是关税——它是一种碳证书机制:
- 进口商须向欧盟成员国 CBAM 主管机构申请”授权申报人”资格
- 每票进口货物按产品隐含碳排放量(吨 CO₂)× 欧盟碳配额(EU ETS)周均价计算需购买的证书数量
- 进口商在 CBAM 注册系统中购买证书(2026 Q1 铝≈€75/吨 CO₂)
- 清关时必须持有足额证书
- 每年 5 月 31 日前清缴上一年的证书,每季度提交 CBAM 报告
关键变量:产品隐含碳排放量。如果你能提供经第三方核实的实际排放数据→按实际值计征。如果无法提供→按欧盟默认值(保守偏高)计征,成本大幅增加。
6 大受冲击行业
| 行业 | CN 代码 | 对中国出口商影响 |
|---|---|---|
| 钢铁 | 72章、73章(部分) | 🔴 最大受冲击品类。中国是全球最大钢铁出口国,2025年对欧出口钢铁制品超千万吨 |
| 铝 | 76章(部分) | 🔴 Q1 2026 证书成本 €75.36/吨 CO₂。铝冶炼碳排高,成本显著 |
| 水泥 | 2523 | 🟡 出口量小但碳排极高,单位产品 CBAM 成本占比大 |
| 化肥 | 31章(部分) | 🟢 中国对欧化肥出口量有限 |
| 电力 | 2716 | 🟢 非实物贸易,不适用于中欧贸易 |
| 氢 | 2804 | 🟢 出口量极小 |
2026 年 6 月:扩展至下游制成品
2026 年 6 月 12 日,欧盟理事会通过协议,将 CBAM 扩展至 180 种钢铁/铝下游制成品,2028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:
- 钢铁下游:螺丝、螺栓、螺母、紧固件、结构件、管材、法兰、容器等
- 铝下游:铝型材、铝结构件、铝箔、铝管、铝制容器等
- 反规避:禁止通过第三国简单加工改变原产地来规避 CBAM
这意味着 五金件、建材、零部件出口商有约 18 个月准备期。欧洲议会将于 2026 年 9 月全会表决,通过后正式立法。
对三类出口商的影响
钢铁/铝原材料出口商
- 🔴 直接影响最大。每票出口须向欧盟客户提供经核实的碳排放数据
- 客户(欧盟进口商)将根据碳排放数据评估采购成本——碳排越低越有竞争力
- 无法提供数据 → 按欧盟默认值计征 → 客户成本暴涨 → 可能转向越南/土耳其/印度供应商
五金件/零部件出口商(螺丝、紧固件、管材等)
- 🟡 2028 年起纳入,有约 18 个月准备期
- 建议从现在开始建立碳排放核算体系,提前准备
- 含钢/铝成分的产品即使仅占产品一部分,也可能受 CBAM 管辖
外贸贸易商/物流服务商
- 你不需要直接购买 CBAM 证书(进口商买)
- 但你的出口客户需要你协助收集和传递碳排放数据
- DDP 条款下若你担任 IOR → 碳排放合规责任可能转移给你
四步应对方案
- 碳排放核算:对出口欧盟的钢铁/铝产品进行碳排放核算,或委托第三方机构(如 SGS、TÜV)出具碳足迹报告
- 数据提供给客户:将经核实的碳排放数据提供给欧盟进口商,使其以实际值(非默认值)购买证书
- 低碳改造:评估生产过程中可降低碳排放的环节(如使用绿电、废钢回收、工艺优化)
- 关注下游扩展:若出口五金件/零部件,2028 年前完成碳排放核算体系建立
常见问题
Q:CBAM 是关税吗?和反倾销税能叠加吗?
A:CBAM 不是关税,是碳证书购买义务。它独立于反倾销税和基础关税——可以同时征收。如果产品同时被反倾销 + CBAM 覆盖,两项成本叠加。
Q:我已经有 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,够不够?
A:不够。ISO 14001 是管理体系认证,不替代产品级碳排放核算。CBAM 需要的是产品隐含碳排放数据,须按 EU 方法学核算并经第三方核验。
Q:如果我的产品含钢铁成分但产品本身不是钢铁制品呢?
A:需按 HS 编码判定。如果 HS 编码落在 CBAM CN 代码范围内(如 7326 钢铁制品),则适用 CBAM。如果仅成分含钢但归入其他 HS 章(如机械设备归 84 章),目前不适用——但下游扩展后可能纳入。
Q:中国以后会有碳定价体系可以抵扣吗?
A:中国目前有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(覆盖电力行业),但碳价远低于 EU ETS(中国约 ¥70/吨 vs 欧盟约 €75/吨),且尚未覆盖钢铁/铝行业。短期内无法有效抵扣 CBAM 成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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